在一國經濟規模下,防洪工程有其保護標準。在目前,以台北市淡水河防洪標準為最高,即以二百年洪水頻率為設計標準。意即:一年之內發生洪水機率為二百分之一,防洪工程以此做標準設計、施工。
中央管河川防洪標準則為一百年洪水頻率,縣管為五○年洪水頻率,區域排水為廿五年,都市雨水下水道則僅五至十年。
只要砸大錢,就可以提高防洪標準。例如,都市雨水下水道防洪標準若要提高至一百年洪水頻率,工程經費將暴增,且都市排水溝要有五公尺寬。氣候變遷下,全世界已不時興用大工程治水,而強調國土自然復育,廣設洪泛區,把土地還給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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