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7日 星期日

養殖漁民背黑鍋

  • 2008-07-27 中國時報 【杜宇】

     每當大雨過後,台灣西南沿海低窪地區的居民(多數以養魚為生)不僅要忍受生命財產浸泡在汙水的痛苦,還要承受社會對水產養殖超抽地下水是導致地層下陷主要原因的責難。坦白說,這樣的結論重覆出現在政府相關災害檢討報告的時間長達二十年之久,這究竟代表著養殖漁民的執迷不悟咎由自取,還是政府官員的執政無能?

     猶記民國七十九年發生重大的風災,時任行政院長的郝柏村在南部視察水患時,即指示地層下陷是所有問題的根源,如果地層下陷的問題不解決,即使海水整治的預算增加,仍不能有效的防止海水倒灌的現象與問題,並認定水產養殖超抽地下水是造成地層下陷的元凶,要求農政機關立即處理。

     為此行政院於民國八十年核定「養殖漁業輔導方案」,規劃設置養殖生產區,投資興建養殖公共設施,推廣海水、海洋養殖,推行使用循環水設備等措施,減少養殖的用水量,對於不適合養殖的現有魚塭,配合地區發展及其他產業的需要鼓勵釋出等改善方案,並於民國八十四年起通過實施「地層下陷防治執行方案」,提出四大防治對策(通盤規劃地層下陷區水土利用、加強地層下陷區產業輔導工作、加強地下水管制及水資源規劃及教育宣導)及五大量化目標,然而事隔十多年再看看,沿海許多地區仍然是逢雨必淹,也幾乎是同一地點,情況並沒有改善,但養殖業早已不復當年風光,因此當初究竟是診斷偏誤,還是下錯藥方,值得專家學者共同來討論

     當初政府為改善沿海居民生活,鼓勵把沿海許多低窪與不適合稻作生產地區改輔導從事水產養殖,儘管先天條件不甚理想,但是業者憑藉著苦幹實幹的精神,把許多荒地變成魚塭並養出全球驚豔的高經濟魚蝦類,為台灣賺進大筆外匯(光鰻魚出口創匯即達六億美元),這對當時急需經費來從事各項經濟建設的台灣,無疑是相當大的貢獻,而原先窮困的漁村經濟也確實獲得改善。然而由於當初並沒有考量到淡水供應問題,且產業發展過於快速超出政府想像,在水源短缺的情況下,為了順利養殖,業者採自力救濟方式自行掘井抽取地下水補充,政府相關單位並沒有適時遏止,才會讓星星之火燎源,導致部分地區地層下陷,這是事實,漁業界也無須否認,但是其他產業長期抽取地下水用量,恐怕亦是主因之一,卻被有意無意的忽略,讓養殖業者單獨承受各界多年的指責。

     如今傷害已經造成,許多沿海地區早已在海平面之下,連排除積水都極為困難,對於這些地區政府是否要再盲目投下龐大的治水經費,政府必須三思。面對地層下陷的事實,政府除了要找出所有造成地層下陷的原因(非只養殖漁業),對症下藥。至於在水產養殖方面,除了參考改變養殖經營與土地經濟利用模式,讓居民不再需要依賴大量超抽地下水的養殖業為生,而土地則從目前依賴超抽地下水的利用方式改變為不但不需超抽地下水,進一步還可以取代地下水乃至補注地下水的用途的建議外,可透過航照圖標示出台灣主要養殖魚塭分佈及地層下陷區位,並依照嚴重程度將其劃分為輕度、中度與重度三種,分別施予不同的解決方法,對於輕度地區:補助設立循環水設施、嚴格監控養殖進排放水、實施環境生態標章認證、輔導生態養殖等;中度地區:設置水產養殖科技專區,統一處理排放水、使用零排放水的養殖技術、輔導放養用水量低的經濟種類如供生質能源用藻類、觀賞魚、文蛤、台灣鯛、九孔、龍鬚菜等;重度地區:鼓勵休養並制定退場機制、規劃成大型的蓄水區、洩洪道等緩衝區、規劃成休閒漁業區等,針對不同程度的病症施以不同的處方,能如此治水,國土或有不再流失的一天。

     (作者為陳李農改研究團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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