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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保護協會、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黨等環保團體,上午前往高等行政法院,控告台北市政府涉嫌違法通過「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案」 (大巨蛋開發案)的環評,對台北市政府環保局、環保署提起公民訴訟。 環保團體表示,大巨蛋92年通過的環評審查結論,是無效的行政處分,環保團體強力主張大巨蛋開發案,應由環保署進行環評審查。在環評審查未通過前,不得在園區實施任何開發行為。 受理遞狀訴訟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林三加表示,大巨蛋案屬於中央層級的開發案,依環評法第2條及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皆應由環保署進行環評審查,但台北市政府卻自辦環評,已嚴重違背事務管轄權責。林三加並指控台北市政府自辦環評有「球員兼裁判」之嫌,因為市府環保、都發、等局處首長都是開發案的籌建委員,卻都參與環評審查。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代表蔡雅瀅律師表示,大巨蛋開發案規畫之初,市府即惡性規避環評,容許投標廠商在得標後,再變更開發量體,違背正當法律程序。且市府在環評審查過程中,將建物及樹移除,變更為非開發案的開發行為內容,也違反行政法的原理原則。 針對環團的指控,環保署表示,大巨蛋屬於台北市的開發案,因此由市府自辦環評。對於環團以「公民訴訟書面告知函」請求確認大巨蛋環評無效,環保署已將文轉台北市政府受理,開發案與環保署無關。 【2009/04/16 聯合晚報】 |
2009年5月6日 星期三
環團轟北市大巨蛋環評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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